股权质押可以追偿吗

2024-03-26 09:18
admin

一、股权质押可以追偿吗

债务人出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股权质押后,如果质权人行使质权偿还债务的,出质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债务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实现质权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逾期不还款,质权人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股权清偿债务后,出质人在责任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