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股息红利能否转让

2024-05-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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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后股息红利能否转让

股权出质担保务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而股息红利属于孳息,所以不能股息红利不能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后会有哪些问题

股权质押对股价的影响有:

1、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

2、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

3、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

4、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而股息红利属于股权质押产生的孳息,所以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转让股息红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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