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的担保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监督被保证人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及户口本,有单位的需要开具单位证明。
担保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担保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