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能取保候审吗

2024-09-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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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失致人死亡能取保候审

1、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是什么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

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不能把所有的“故意”殴打致人死亡的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殴打不等于伤害,一般生活上的“故意”不等于《刑法》上的故意,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出于某种原因或条件引起死亡结果,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具有过失,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要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就必须弄清“伤害”与“故意”在《刑法》上的意义。

过失致死罪和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两者的最重要的区分在于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过失致死罪的量刑通常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过失致死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最终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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