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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④人身保险合同中代位求偿权的禁止 《保险法》第67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人身保险合同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 投保财产险怎么收费

    ” 注意事项 1、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保险法》第20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 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包括哪些

    如果投保人不能如期(包括在宽限期在内)缴纳保险费,则保险人可以使正在生效的合同中途失效。,但在一定条件下,中途失效的合同经被保险人履约并为保险人所接受,还可以恢复效力。,前者是指这样一种情况:被保险人以欺诈、捏造或隐瞒真实情况等不诚实的手段,欺骗保险人而签订保险合同,当其真相暴露时,合同的无效性应溯及过去,也就是说,合同从签订之时起就没有约束力。

  •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上市怎样的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第三十四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我国保险法也沿袭了这个规则,通过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此即《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令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但也有例外,对此,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征指的是什么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由此中止的合同可以复效。

  • 2024在哪些条件下被保险人可以行使委付

    保险委付是海上保险的一项传统制度,自十五六世纪以来,它为各国海商法所确认并付诸实施。,”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日本商法典》等也作了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条件大致相当。,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 出国旅游保险选购要注意的点有哪些

    无论是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是大人出险后小孩的看护,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公司还提供母语服务。,关注免责条款 另外,人们在购买和使用境外旅游保险时,必须留意相关豁免条款,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即使投保人出现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本网站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 汽车投保的技巧

    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后悔晚矣? 第五、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在此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到头来落个鸡飞蛋打,后悔晚矣。,另外: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 新车投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当然,针对不同的保险公司,并不是所有附加险都有不计免赔,还有的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车主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广大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问清险种再选择购买。,专家建议,最好能将三者险投保到20万元或50万元保额,尤其是那些刚购车的新手,他们属于发生车祸的高风险人群,这样即使一不小心发生车祸,也不必担心事后无力承担责任了。,如果在两档保额之间选择的话,可以上浮一个档次投保。

  • 2024投保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二、交通事端事实就能取得补偿吗 事端事实不一样能够取得补偿,因为投保人在享有补偿权的一起,也负有相应的职责,那就是标的风险添加的奉告职责,违法了这一职责,要想取得补偿也是很难的。,稳妥人免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稳妥费,依照合同约好扣除自稳妥职责开始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交还投保人。,”李某私行将非营运车辆作为营运车辆运用,属添加风险程度而未奉告,也就只能自傲不利结果。

  • 车上责任险怎样投保

    例如,**保险公司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虽然也采用两种方式承保,但这两种方式和其他公司有所不同。,在**保险公司投保车上责任险,缴纳的保费就要少一些。,对车上责任险进行投保但是你不知道具体投保的内容,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 新车投保要注意什么

    当然,针对不同的稳妥公司,并不是一切附加险都有不计免赔,还有的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车主自己承当部分费用的“肯定免赔”,因而,稳妥专家提示广大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必定要问清险种再挑选购买。,专家建议,最好能将三者险投保到20万元或50万元保额,尤其是那些刚购车的新手,他们归于发作事故的高风险人群,这样即便一不小心发作事故,也不用忧虑过后无力承当责任了。,如果在两档保额之间挑选的话,能够上浮一个层次投保。

  • 交强险合同生效前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吗

    因此,保险期间并非事先确定且内容保持不变,亦不能重复使用。,该案中没有证据显示曾某在签订合同当时曾对保险期间条款提出异议,其交纳保费,应当视为其对保险期间的认可,即双方就该交强险合同生效期间达成一致意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怎么处理

    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怎么处理,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如何处理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投保单非亲笔签名引发纠纷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因投保单是否为投保人亲笔签名引起纠纷时,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①投保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②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③投保险别;④保险价值或确定方法及保险金额;⑤保险期限;⑥投保日期和签名等。,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他人代签商业三者险投保单免责条款仍旧生效

    一、他人代签商业三者险投保单免责条款仍旧生效 对于商业车险免责条款签字重要的还有其它,但实际上在免责条款上已经有明确规定,如果在买保险过程中没有仔细了解清楚,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另外约定,那么可能最后就会与保险公司走向“对簿公堂”的结果。,不过,先注销再培训已经是业内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早在2000年就开始实行了。,为了方便材料的整合,干脆让那部分已有驾照的学员注销原有驾照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 房多钱少购足人身保险再投资方为御险上策

    虽然大家都说广州不处在地震带上,但也难保就不会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特别是由于投资太多固定资产,导致可流动资金不多而难以应付突发性灾难就更不值得了。,在险种上,朱*鹏建议购买纯保障型的,内容应该包括健康险、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

  • 强险投保人提供哪些材料

    2、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3、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审核医疗费用。,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续保前该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等影响费率水平的事项(交强险实施第一年不需要提供);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4投保当天发生车祸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基础上方可签约。,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时必须要细看它的内容,如果你不细看内容将会给自己带来各种危害。,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时有不懂的时候就应该要多问问律师,在有许多律师能给你提供免费的帮助。

  • 保险合同必须要是书面形式的吗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但是保险单生效有两个条件:一是保险户缴清了到期应缴的保险费;二是保险公司核保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

    被代理人在不违背代理人基本利益的前提下。,4、事故文件,包括信件、发票、转帐证明、鉴定结果、医疗证明等等,无论是责任方还是受害方:在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下保留5年;若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责任认定之日起保留10年。,综上所述,关于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的委托,需要区分不同的保险险种来判断,对于汽车、住房及财产类的保险合同,要在合同完结后继续保存十年时间,对于工程类保险合同,要在工程竣工后保存十年,对于人寿养老类保险合同,要始终保持直至身故。

  • 保险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可以取消吗

    也正是由于这些相异观点,对于保险理陪案件的处理相对难以定论。,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然后,车主才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领取应退还的保费。

  • 车险续保押金是不是必须缴纳

    其次,收取续保押金是为了防控借贷风险这一说法也缺乏法律依据。,倘若金融公司认为,抵押车辆存在损毁、灭失等风险,如车主不买车损险、盗抢险等险种,金融公司可以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车主补足保险、提供新抵押物或提前归还贷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其实,如前所述,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请各位注意如果在这两个概念上出现了什么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保险合同是否为有名合同,有哪些内容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人身保险合同引发纠纷可否由法院主持调解

    经周某介绍,2009年3月27日,袁某某在投保单上签名,同时代被保险人刘某某进行了签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年3月29日,保险公司将保费80万元退还至袁某某的银行账户。,法院判决:双方自愿调解结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前赔偿袁某某二万元。

  • 2024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有如下一些基本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通俗地讲,就是为什么东西保-险,保-险的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它是确定保-险金额的重要依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