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侵犯人身自由权

2024-07-16 02:00
admin

一、哪些行为是侵犯人身自由权

1,以下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被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侵犯人身自由可以怎样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收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