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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商号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1、申请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自主申报;

2、转让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与他人订立转让协议而取得商号权。

3、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商号权的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商号权是指商业主体对其注册取得的商业名称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求赔偿。对商号权的保护就是对商号权利内容的保护,包括了一下几个方面:

1、使用权。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

2、禁止权。禁止他人登记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商号。

3、转让权。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他人使用。

4、许可使用权。商号权利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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