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钱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钱吗

1、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后,如果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如资金困难、冲动消费等)不想购买房屋,通常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因为这是购房者违约。但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未履行认购书中的承诺房屋存在重大瑕疵等)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购房者可能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2、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3、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4、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6、如果认购书本身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定金应该被退还。

7、如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无法签约,那么定金应该被退还。

8、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定金退还问题,这可能包括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获取专业法律意见。但是若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但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同,则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呢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

实践中,围绕着“认购书”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属于被忽悠状态的,并没确定肯定购房,只是被销售人员忽悠得赶紧下单占位,且签约对于到期不签正式合同可能面临定金罚没的后果,销售人员往往也不会认真提示。等签署过后回家再一思量,有些人就不再想买了,但提出不买,开发商就会说定金不退。

综上所述,如果你已经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但现在决定不想购买了,是否能退还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这通常涉及到双方的协商、认购书的条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因素。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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