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的条件

2024-05-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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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的条件

1、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业;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预售商品房付款方式及期限

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预售商品房付款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任何付款方式及期限都是允许的。本款在购房实践中主要涉及银行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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