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2024-04-30 02:00
admin

一.回迁原土地使用权在什么地方办理

1.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我国法律规定建设用地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需要办理登记,而登记机构就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土地使用权证能更名么

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办理更名手续。在转让建筑物,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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