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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

2024-05-31 02:00
admin

一、赡养费纷管辖法院

1、在赡养纠纷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赡养纠纷立案材料要哪些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的身份证明;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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