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了,儿媳有养公婆的义务吗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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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子去了,儿媳有养公婆的义务吗

丈夫去世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权利。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丈夫死后欠的钱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去世后,他所欠的债务是否应由妻子的偿还,这取决于几个因素:

债务的性质: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或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遗产分配:如果丈夫去世后留下了遗产,那么这部分遗产可以用来偿还他的债务。遗产的实际价值将决定妻子需要偿还多少债务。如果遗产的价值足以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妻子无需额外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还清所有债务,那么剩下的差额仍然需要妻子来负责偿还。

遗产的继承:如果丈夫去世后,遗产由其他人(如子女或其他亲属)继承,那么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对债务的责任。他们应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超出的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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