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2024-05-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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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个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可以提倡社会救助;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子女是否有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权利。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父母抚养教育了子女,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民族培养了后代,他们理应得到社会和家庭的尊敬和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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