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2024-09-1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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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1、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衣、食、住、行的保障。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除此之外还有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会丧失继承权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原则上不会丧失继承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遗赠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赡养父母也不单纯是基于亲情产生的一种特殊责任,这本身就是子女应尽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但是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比如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父母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的或者成年子女也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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