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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应该如何计算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显然是把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机械地隔离开来,而且与我国民诉法有关审理期限方面的规定相悖,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还有就是,案件之所以突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也是因为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

  • 二审民事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