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是最终判决吗

2024-04-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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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是最终判决吗

不是的。我国审判制度用“二审终审制”的法律依据为《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的规定。因此,对县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县一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只能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的规定,申请再审。

因此,如果认为一、二审判决确系枉法裁判,存在很大冤情,除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外,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同样可以解决问题。但前提是再审或者抗诉,都必须有足够、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二审判决存在重大误判,否则再审或抗诉的受理,都是不现实的。

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依法定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即终审判决。

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在我国有三种方式纠正:

一、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再审;

二、人民检察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人民法院再审;

三、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二审并不是最终判决,如果认为一、二审判决确系枉法裁判,存在很大冤情,除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外,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同样可以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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