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审判长吗

2024-05-1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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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审判长吗

依据法律的规定,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该由法院院长指定审判员中的一人做审判长,所以陪审员是不能担任审判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第四十二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

1、依法参与案件审判工作。正确行使阅卷权、庭审权、合议权与异议权,独立行使表决权,依法公正审理案件。

2、依法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广泛参与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和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件的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和纠纷和解。

3、依法参与协助执行作。配合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参与执行和解,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4、依法参与涉诉信访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协助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机制,促进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化解。

5、依法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充分行使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6、依法发挥司法联络功能。加强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络互动,拓展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发挥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依法发挥司法宣传功能。通过参与审判活动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营造全社会相信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陪审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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