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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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1、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属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1、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因此,起诉离婚最快一、两个月就完成,最长要拖好几年也离不下来。

协议离婚,要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之后,才能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过要是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话,此时并不要求另一方也同意离婚,只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已经完全破裂的,那法院也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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