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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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1、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监护人致使被监护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于其监护职责怠于行使或者拒绝行使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致使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损。上述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到法院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会、残疾人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

首先双方需写明基于什么原因变更抚养权;然后抚养权变更后的归属,即由谁直接抚养;其次是变更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抚养费况,如金额等;再是变更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包括探视权方式与时间,最后如果双方对再次变更抚养权条件进行了约定,也需写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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