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024年

2024-03-07 22:43
admin

一、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

我国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不完全等同于男女同居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有哪些

1、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1042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如果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可根据相互扶养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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