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性无能,可否成为离婚理由

2024-03-11 20:33
admin

一、丈夫性无能,可否成为离婚理由

1、丈夫性无能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因此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原告又相关的证据证明,那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单方面提出离婚怎么申请

1、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时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离婚诉讼书和相关证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确实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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