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了事实婚姻能分割财产吗

2024-03-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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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了事实婚姻分割财产吗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事实婚姻和重婚实婚姻如何认定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3、相关规定适用对象是“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处理办法。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也按离婚处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

4、虽然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对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法复”的规定并没有被“法释”司法解释所取代。因为“法释”解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解释的是刑事法律关系,且并未与“法释”解释相抵触。

5、现在而言,法律已经彻底否定了“事实婚姻”,对于出现事实婚姻都是不予认定的。在确定属于重婚罪后,构成重婚的行为人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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