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2024-07-05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关系不是无效婚姻,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根据事实婚姻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可分为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和不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两种。

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男女双方异性的结合,同性之间不能成立婚姻,只能是同居,这是由婚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至于男女双方以前是否有配偶或未婚,我认为不能影响事实婚姻的成立。

2、男女双方必须有共同生活的行为。没有同居生活的不能构成事实婚姻。而法律婚只有当事人进行了登记,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没有同居生活不影响其婚姻关系的成立,重形式而轻实质。

3、男女双方的这种同居行为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进行。这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前提,也是事实婚姻与同居、通奸、姘居及包二奶等非婚姻两性关系的根本区别。后者不以夫妻的名义,也没有缔结婚姻的目的。

4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事实婚姻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其与法律婚姻(登记婚)最大区别。事实婚姻有符合实质要件的,也有不符实质要件的;有有效的事实婚姻也无效的事实婚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三种,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