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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

    病假的相关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 有关法律的相关联想有什么

    再次,如果对本案可适用74条处罚,则面临着对无证生产劣药的行为亦可依75条给予最多3倍的罚款,显然使得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从本法条的结构分析: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这些行政处罚都只能是针对合法企业而言。,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在本法条中只要求没收,而不对生产主体予以取缔,可见,立法者对生产假药的企业的主体资格是持肯定态度的,否则亦应如73条一样要求“依法予以取缔”。

  • 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有哪些情况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误工费计算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 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2)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注意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中的作用,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企业工会要加强与行政方的沟通和协调,督促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 工会如何监督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

    ”这一规定赋予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可以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增加或补建安全卫生设施,可以要求施工部门依法改善劳动条件,对未按国家规定同时配套安全卫生设施的,可以建议停止施工、投产,待安全卫生设施配套时再行施工等。,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找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 恢复劳动关系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3、你应该在签收仲裁裁决之后就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出卖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报酬,具有财产属性。,3、雇佣关系受国家的干预程度较小,更加注重意思自治,体现契约自由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规定是什么

    同时,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十条对「就业」进行了解释。,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予以拒绝。,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置之不理,不管不问,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材料有哪些

  • 恢复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是否适用

    恢复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是否适用, 恢复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是否适用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是不适用仲裁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对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有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关系确认争议不适用仲裁终局裁决。

  • 劳动关系状态种类有哪些

    四、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劳动关系客体包括什么

    当劳动者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意味着他真正成为了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人,同理当用人单位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则意味着它真正实现了用人权(用工权)。,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以上关于问题解答的相关资料文献,如有疑问,请前往官网进行法律咨询寻找答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起诉状事实劳动关系的申请确认范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吗

    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非其职工,虽然,从证据规则角度来说,单就证人证言而作出事实认定有些牵强,孤证不立,尚需补强,但是,我们不能要求一位普通劳动者都能在工作中存留证据。,”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与消灭依法均为要式行为,在建立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消灭时应当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这就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问题回答,您也可以移步官方页面寻求法律咨询。

  •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事实劳动关系判定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2、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而且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延长

    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8、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不知道该怎么做好,可以到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60岁上班劳动关系存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44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不过最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名字需要双方签字,而不能打印。,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劳动防护措施有哪些

    (15)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通道及便桥。,(16)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铆钉、铁片、工具等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2、工业卫生其中包括: (1)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做生意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 用人单位如何应对职场性骚扰

    用人单位如何应对职场性骚扰, 用人单位如何应对职场性骚扰总的来说,目前在法规层面对职场性骚扰没有明确界定,但是从司法判例及一般普适性的理解来看,职场性骚扰可被定义为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中的、违反他人意愿且具有性色彩内容的行为,该行为一般通过语言及行为等多种方式实施,并给受害人带来胁迫、敌视及羞辱性的工作环境。,当用人单位发现某员工的性骚扰行为后,尤其对于情形严重者,会考虑将其解除。,如果您在这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需要维权,欢迎到找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 用工备案的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9.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劳动监察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 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劳动安全风险有什么

    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二是很多高危企业自有资金中没有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发生事故时“拆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经费没有保证,资金风险很大。,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问题,十分必要。

  •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劳动者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2024劳动报酬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二、《劳动法》就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

    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 一、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

  • 劳动监督与监督检查的区别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哪些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