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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辞职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4-06-13 02:00
admin

一、公务员试用期职有什么法律依据

1、公务员试用期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二、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1、不可以随时辞职,应当申请处理,还在试用期的公务员,还没有正式录用,可以辞职,由单位政工干部到组织招考的人事部门录用流动科办理辞职手续。其实公务员在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但取消录用资格后较难再考上公务员,因为有档案记录,且不同省份有一些重考的限制。

2、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定。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办理相关事项,特别是需要辞职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在部分岗位上还设置了最低的任职年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是不可以办理辞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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