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中的限制加重是指什么

2024-05-16 02:00
admin

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是指什么

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依据《刑法典》的规定:限制加重原则只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种有期自由刑。限制加重原则居于主导地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或次要地位。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这一特点,是由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和各个刑种的实际适用状况或程度所决定的。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典第69条规定,具体的限制加重规则为以下三种:

其一,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20年。 例如:某犯盗窃罪处5年,犯抢劫罪处13年,犯诈骗罪处9年,则在13年以上20年以下(总和刑期27年)处刑。

其二,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  

其三,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什么是数罪并罚中的限制加重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司法实务中,拘役、管制与有期徒刑并处时,一般只执行有期徒刑,并在刑期上作适当考虑。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