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律上对数罪并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6-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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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数罪并罚规定是怎样的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刑法》第69条)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刑法》第70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71条)

数罪并罚的特征是什么 

中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这一制度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的特征:

1、数罪特征

即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因此,正确适用数罪并罚,首先应当注意正确区别一罪与数罪。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就是数罪。只有对实施了数罪的人,才能进行并罚。

2、时间特征

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

(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

3、原则特征

即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对数罪所采取的并罚方法,在《刑法》颁布之前及颁布之初,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的采取“估堆”的方法,即只对各罪分别定罪,并不对数罪分别量刑,只将数罪作为一个整体笼统也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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