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罪并罚
  • 拘役和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怎么处理

    “吸收说”其最致命的缺陷就是无法解决一种情况,即当数个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与有期徒刑,且数个被判处拘役的罪按限制加重原则确定的刑罚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另外还有一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6个月,此时拘役的刑罚高于有期徒刑的刑罚,若再按有期徒刑吸收拘役的原则处罚的话,明显是重刑轻判。,提醒大家不要轻易触犯法律,否则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会被判数罪并罚的犯罪行为都有哪些

    ”10、实施刑法第销售伪劣产品之八种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12、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受贿罪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什么

    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处罚结果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受贿罪数罪并罚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数罪并罚刑事判决书范文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将代为保管的村民存粮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判长赵* 代理审判员刘** 人民陪审员上** 二〇**年*月*日 书记员左**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数罪并罚附加刑

    对于第二种情况如何并罚,我们认为,应采取限制加重原则进行并罚,即以各罪中确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为最低限进行加重,但不超过规定限额,这里的规定限额应通过修改刑法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刑法第55条规定,除死刑或无期徒刑外,判处其他刑罚,剥夺政治权利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减刑后最高达十年。

  • 放火罪数罪并罚

    放火罪与焚烧个人财物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

    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情形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因而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2、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牵连犯数罪并罚

    3、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符合我国刑事立法精神和发展趋势。,近年来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出现了对牵连犯进行并罚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

    当总和刑期超过上述期限的时候,数罪并罚应当受其限制。,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吸收原则。,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贪污罪与数罪并罚之间有哪些关系呢

    贪污罪与数罪并罚之间有哪些关系呢, 贪污罪与数罪并罚之间有哪些关系呢一、贪污罪与数罪并罚之间有哪些关系呢1、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洗钱罪数罪并罚是什么

    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非法持有贩卖毒品数罪并罚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4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段某、段某某等人至本区文翔路油墩港桥附近,用大力钳、扳手等作案工具卸下该处正在使用中的“硅13王间10-1”变压器,在将该变压器分解拆卸时,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当场扭获。,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记员蒋*梅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滥用职权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律师认为滥用职权罪牵强,因为发放补贴并非其职权范围,不是他能够决定的。,在与被告人和其亲属沟通的时候,他们均不同意做无罪辩护,只希望认罪后,从轻判处。,作为律师,我们只能从事实和法律上对案情进行分析,权衡利害,并如实地告之当事人,决定由他们自己做。

  • 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后朱某又猛扼李某颈部致其死亡,当场劫得手机、手镯、戒指、手链等随身财物。,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在假释考验期内,抢劫、强奸、杀害被害人,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撤销假释,与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 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

    6、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 数罪并罚法律特征的规定有哪些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并非任何时候的实质数罪都需并罚,而是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数罪适用数罪并罚,即: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 对什么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数罪并罚

    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简称之为“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 数罪并罚的特征及原则有哪些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一个人的终身自由被剥夺后事实上已不可能再执行其他刑罚。,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

  • 数罪并罚的刑期规定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刑期规定是什么,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 数罪并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般可按具体所涉罪名确定各罪;数罪并罚的法律依据在《刑法》第四章第四节有规定。,也就是说:漏罪并罚——先并之后再减去已执行过的刑期,从而确定出此时(即发现漏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刑罚或刑期幅度;新罪并罚——先减去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再用余刑与新罪之刑进行并罚,得出的结果就是此时(即因犯新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该规则设计的意义在于对新罪并罚结果体现出对犯罪分子更为严厉性:常常使其执行刑(合并刑)最低起点较高,并且有可能使其实际被执行的刑期超过20年。

  • 数罪并罚有哪些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指以上述一种原则为主、他种原则为辅,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合并处罚方法。,这种综合兼采用多种原则的作法,能够使上述各原则得以合理取舍、扬长避短、趋利除弊、互为补充、便于适用,综合发挥统一的最优化功能。

  •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也就是把前后两个判决按数罪并罚决定的执行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想要了解更多刑法分则中数罪并罚的详细知识,可点击在线免费咨询,让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答案。

  • 数罪并罚要遵循什么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并罚的合并处罚原则。,一个人的终身自由被剥夺后事实上已不可能再执行其他刑罚。,同时,作为数罪并罚的原则,也不允许将两个无期徒刑合并升格为死刑。

  •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能够数罪并罚吗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而数罪中每个罪行都有自己的宣告刑。,同时,数罪并罚时并非都是在判决时两罪都已经确定的情形,还有不少是某罪(统称“本罪”)被判决时,尚未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行,而是在本罪刑罚执行期间才发现以前所实施的漏罪,或者又犯有新罪行,而此种情形下并罚又有自己的规则。

  • 数罪并罚原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3)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指以上述一种原则为主、他种原则为辅,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合并处罚方法。,这种综合兼采用多种原则的作法,能够使上述各原则得以合理取舍、扬长避短、趋利除弊、互为补充、便于适用,综合发挥统一的最优化功能。

  • 数罪并罚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

    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 减刑后数罪并罚刑期怎么计算

    即在减刑刑期的゛减〞的计算方法上,应根据犯罪分子是有漏罪还是发现新罪分别按数罪并罚中゛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两种方法计算。,从减刑的目的和效果看,对罪犯给予减刑,既是对他们悔罪和立功表现的肯定,是为了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有利于推动罪犯改造,悔过自新。,减刑中减去的刑期应该如何゛减〞,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也有两种减法。

  • 数罪并罚的特征是什么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一个人的终身自由被剥夺后事实上已不可能再执行其他刑罚。,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

  • 数罪并罚后如何判定判刑期限

    数罪并罚后如何判定判刑期限,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般之中蕴藏着特殊,我们认为,犯罪构成要件说也并不是确定罪数的“万能钥匙”。,该学说主张,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犯意则是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和结果都不过是犯意的表现形式而已,犯意才是犯罪的本质。,该学说认为,犯罪构成既是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同时也是区分罪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