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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判决数罪并罚

    相关法律知识: 合并原则 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这种刑期可以较个别定罪最重刑高出若干倍。,例如二罪的刑罚都是最高的剥夺自由刑(24年)时,二罪的总和刑应是终身苦役刑;而若犯罪人被判处两个终身苦役时,则合并改处死刑。

  •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10.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并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

  • 怎么计算减刑后数罪并罚的刑期

    只有对实施了数罪的人,才能进行并罚。,时间特征 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

  • 被判不同种刑罚要怎么进行数罪并罚

    您好,一个人因收买被拐卖妇女被判管制2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判不同种刑罚应如何进行数罪并罚? 律师解答: 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不再执行管制。,根据“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刑法原则,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限制加重原则,克服了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的缺点,在“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基础上,采用了较为灵活的处罚办法,使审判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适用刑罚,既不失之过严,也不失之过宽,比较合理可行。

  • 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概述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减后并方法。

  • 数罪并罚刑期具体计算方式是什么

    例如,犯罪人所犯甲罪已被人民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犯罪人又犯乙罪,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对所发现的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即甲某还需要被执行5~13年。,甲某还需被执行8~13年。

  • 数罪并罚要遵循哪些原则

    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进行合并处罚所依据的规则。,采用这一原则,对某些刑种,如死刑、无期徒刑是适宜的,且适用颇为便利,但若普遍适用于其他刑种(如有期自由刑、财产刑等),则弊端明显,因为其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有重罪轻罚之嫌,致使在犯数罪和犯一重罪承担相同刑事责任的条件下,无疑等于鼓励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实施一重罪后,去实施更多同等或较轻的罪。,它虽然可有效地适用于有期自由刑等刑种的合并处罚,却对于死刑、无期徒刑根本无法采用,因而当然不能作为普遍适用于各种刑罚的并罚原则。

  •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原则有什么规定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原则有什么规定,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有期限,本身可以合并,但如果采取相加原则,就显得过严,而且不符合实际;如果采取吸收原则,就显得过宽,既不符合正义观念,也不利于预防犯罪。

  • 适用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形

    兹叙述如下:(一)《刑法》第69条规定的方法。,规定这一方法的基本条文是《刑法》第70条。,规定这一方法的基本条文是《刑法》第71条。

  • 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根据该条规定,对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减后并”。

  • 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数罪并罚是如何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是否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犯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笔者认为这一解释欠妥,其理由如下: 1、抢夺罪是行为人直接故意对被害人的财物进行抢夺,而不是直接故意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这就使得一些人将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人身侵害理解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飞车抢夺过程中对致被害人伤亡显然是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 刑法假释的数罪并罚问题有哪些

    ” 笔者认为第二款和第三款看似十分严密,但它们之间显然有所疏漏:第二款讲“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第三款是针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但是立法总是应该从最坏的角度思考,严密法网———犯罪分子再服刑期间完全有可能偷窃、协助他人越狱等而未被发现。,这是由于罪行是在宣判后所犯,相对于在监外犯罪比较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不思悔改,继续作恶,又犯新罪,表明其难以改造,人身危险性较大,不重则难以有所遏止。

  • 数罪并罚最高多少年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不同刑种的数罪并罚如何处理

    主张对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合并处罚,采用重刑吸收轻刑的规则决定执行的刑期,即有期徒刑吸收拘役或者管制,只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吸收管制,只执行拘役。,主张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应从重到轻分别予以执行,但并非分别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全部刑期,而是分别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一定比例的部分刑期。,相比较而言,折算说虽然自身也有不足之处,但权衡利弊,利明显大于弊。

  • 如何认定法律上的数个罪名

    如何界定一罪和数罪 罪数,是指一个人所犯之罪的数量。,而犯罪构成是由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方面要件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例如,行为人以抢劫的故意持刀杀死被害人后,立即取走其财物。

  • 数罪并罚缓刑怎么合并

    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属于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形,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一人犯一罪与一人犯数罪相比,无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方面,还是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都要大得多。,因此,有罪必罚、一罪一罚作为一项刑法原则被广泛承认。

  • 如何认定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

    如何认定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 怎么来认定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 除了以下的数罪按一罪处理外,其它均按数罪进行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在处罚的时候怎么认定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

  • 缓刑期满后犯罪会进行数罪并罚吗

    已被执行刑罚应计算在长期执政的新决定。,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律上有关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根据“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刑法原则,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对受贿罪牵连犯是否实行数罪并罚

    在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很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构成数罪。,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 2024法律上对数罪并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对数罪所采取的并罚方法,在《刑法》颁布之前及颁布之初,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的采取“估堆”的方法,即只对各罪分别定罪,并不对数罪分别量刑,只将数罪作为一个整体笼统也量刑。,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

  • 什么是数罪并罚

    什么是数罪并罚, 什么是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概述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减后并方法。,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数最并罚一般是几种犯罪一起处罚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

  • 刑满释放伙同他人诈钱财怎么处罚

    敲诈勒索的处罚标准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闫某所起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被告人赵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敲诈勒索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

  • 2024数罪并罚要符合什么条件

    因此,在我国刑法中这三个原则根据不同刑种的特殊性都可能予以适用。,从法条上表述分析,其仅指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罚。,对于不同种附加刑的并罚,如果是多个附加刑是剥夺政治权利与财产刑(即没收财产与罚金),并科执行自然没有疑问。

  • 挪用公款罪怎样数罪并罚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挪用公款罪怎样数罪并罚”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既有漏罪又犯新罪如何并罚

    既有漏罪又犯新罪如何并罚, 既有漏罪又犯新罪如何并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判刑实行并罚,然后再将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与前罪判决没有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数罪并罚的特点有哪些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死刑。,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有期限,本身可以合并,但如果采取相加原则,就显得过严,而且不符合实际;如果采取吸收原则,就显得过宽,不利于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