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诉法关于司法鉴定流程有哪些
1、刑诉法关于司法鉴定的流程有:
(1)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对司法鉴定提异议相关程序有哪些
对司法鉴定提异议的程序有:
1、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