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以找关系吗

2024-05-01 02:00
admin

一、伤残鉴定可以找关系吗

1、当事人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不可以找关系。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二、伤残鉴定标准以哪个为准

所有导致的人身损害致伤(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案等)的鉴定标准同意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可以分为十个级别,每一级的伤残程度相差百分之十,一级是百分百致残,十级是百分之十致残。

三、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伤残鉴定由交警队、派出所、法院等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出相应的鉴定,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

四、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和事故造成的其他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治疗结束时间为准,也就是说,鉴定人要在损伤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伤情稳定了才可以进行伤残程度的评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