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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保全相关规定

    诉讼保全的申请:一般要由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 (一般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提出,诉前保全见后文)。,诉前保全, 顾名思义,即是在起诉前申请诉讼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2024年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什么是“诉讼保全制度”?

    这种强制措施是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当事人对该项财产进行支配、处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因此,笔者对诉讼保全制度的司法适用作初浅探讨。,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

  • 对尚未到期的财产收益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对尚未到期的财产收益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经济纠纷案件,债务人在银行帐号上长期无款,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如确有将来可得收益的财产,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可裁定限制债务人支取到期应得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并应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附判决书或裁定书副本),如果债务人或有关单位违反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擅自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论处。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当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无必要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涉外财产保全与国内诉讼保全的区别

    (2)涉外诉讼财产保全后的起诉期限为30日。,而国内诉讼财产保全后的起诉期限为15日。,(3)对被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监督的,应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所需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 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 解除诉讼保全的方法

    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

  • 诉讼保全费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诉讼保全期限

    即是说不论案件是否审结,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执行,只要保全裁定的时间超过上述期限就失去法律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如果当事人未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申请诉讼保全须知

    申请诉讼保全须知, 一、申请诉讼保全,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书。,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担保书(即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 上诉期限内的诉讼保全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7〕青法经字第74号《关于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限内原审法院能否采取诉讼保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在宣告判决前及时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在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必须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均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 诉讼保全申请费(速算)

  • 诉讼过程中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措施得当,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顺利执行,将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 诉讼保全担保函范本是什么

    如因原告申请错误造成被告财产损失,我同意以担保财产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年-月-日担保财产: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开户名称:---房产名称:--市--区--花园--栋---室权利人:---房产证号:-----------注意:1、请按实际情况填写。,2、担保人是个人的,必须在本院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

  • 诉讼保全费用要多少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3、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4. 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是法院在必要时依职权裁定的除外。

  • 诉讼保全期限有多长

    诉讼保全期限有多长, 诉讼保全期限有多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什么是诉讼保全

    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诉讼保全程序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四)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五)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诉讼保全裁定书格式是怎样的

    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三、诉讼保全裁定书的格式 xx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汝民初字第号 原告: 被告: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本院对被告所属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 诉讼保全保证金交给谁

    2、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二、财产保全保证金交给谁 1、诉讼中提出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必须,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提出担保,申请人可以不提供的。

  • 诉讼证据保全的特征有哪些

    该协议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如果认为适当,司法当局应有权在开庭前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采取临时措施,尤其是在一旦有任何迟误则可能给权利持有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或在有关证据显然有被销毁的危险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主要方法是由申请人交纳诉讼保证金,或提供与之相当的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对证人证言的保全,法院可以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对物证或现场的保全,法院可以进行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画、拍照、摄像等;对有可能被毁灭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 财产诉讼保全司法解释

    财产诉讼保全司法解释,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要赔偿》 该司法解释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作出适用法律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审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等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担保机构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六、同意接受本院指派为司法救助等弱势群体案件提供免费担保。,八、按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风险准备金,并实行专户管理; 九、具有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配备或者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能力强; 十、能按照本院要求,及时向本院提供上年度及近期财务资料、对外担保等信息和资料。,第十七条因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出现错误,给被采取保全措施一方造成损失,担保机构代为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申请提供担保的当事人进行追偿。

  • 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什么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二、诉讼保全担保原则1、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2、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不得收取服务费。

  • 诉讼保全担保费用是多少

  • 诉讼保全解除方式

    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 2024诉讼保全攻略

  • 诉讼保全费用是多少

    诉讼保全费用是多少, 诉讼保全费用是多少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 2024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