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保证金退吗

2024-05-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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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前保全证金退吗

对于财产保全中的担保,其性质就视为保全财产提供担保的,因此在案件审理完结后,当然应该退还给当事人,但如果是其中的申请费,那么就不会被退还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止。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二、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对于财产保全中的担保费,一般是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但要是申请费的话,那么就不会进行退还。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相关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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