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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搜查与检查有什么区别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刑事诉讼法查与检查有什么区别

1、检查主要是对人的身体和生理状态等进行检查,搜查对象可以是人、物品或者住宅等;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搜查是为了搜集证据、查获犯罪人。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二、非法搜查罪量刑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在主体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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