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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2024-03-12 02:00
admin

一、刑事诉讼法师提出取保候审情形有哪些

1、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呢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刑事拘留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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