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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三类自诉案件有什么

2024-03-12 08:45
admin

一、刑事诉讼法类自诉案件有什么

1、告诉才处理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遗弃案。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三类自诉案件是哪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共5种。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人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中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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