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诉讼法 正文

刑事诉讼法三类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2024-05-16 02:00
admin

一、刑事诉讼法类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刑事自诉是否有诉讼时效

1、有诉讼时效

2、具体的时效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

(5)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