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告举证期是多久?

2024-04-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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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告举证期是多久

离婚诉讼,如果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的举证期是不得少于十五日;如果是二审的,被告提供新的证据的期限是不得少于十日。具体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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