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4-04-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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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是: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请求判决准予离婚的起诉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法定要求的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户口处理的方式:子女户籍根据夫妻双方协商确认是否迁移,若协商不成的,一般认定子女户籍跟随直接抚养人户籍情况,且若进行户籍变更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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