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对方起诉了会承担什么责任

2024-06-10 02:00
admin

一、欠款被对方起诉了会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欠款要支付逾期利息,并且败诉后还应当承担诉讼费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诉讼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欠款被起诉后被告享有哪些权利?

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权利。

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

8、自行和解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三、欠款不起诉后不执行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667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