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万欠款起诉费怎么算

2024-08-0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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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万欠款起诉费怎么算

不同欠款数额的起诉费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计算。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因此,对于100万的欠款,根据上述标准,可以计算出相应的起诉费用。另外,如果案件涉及其他费用,例如鉴定费、证人费等,也需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费用是原告提起诉讼时需要预交的费用,最终的费用负担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如果原告胜诉,被告需要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果原告败诉,起诉费用需要由原告自行承担。

二、民间借贷还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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