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诉讼中止
  •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口头、书面均可。,(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 撤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除自己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胁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 撤诉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 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撤诉的后果有哪些

    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撤诉的概念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二、法律后果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 申请撤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撤诉行为的原则

    如:原告误以为自己是权利人而起诉,迫使被告不得不花费不菲的律师费,不得不花费人力、财力和时间去调查取证,所有这些损失,被告将在胜诉时获得补偿,在某些特殊案件中,因其成为被告而受损的名誉也会得到恢复。,所以若双方恶意串通规避法律责任,从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理应不准撤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按撤诉处理的条件有哪些

    按撤诉处理的条件有哪些, 按撤诉处理的条件有哪些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经法庭通知,人民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且未说明原因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 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申请撤诉的条件有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 当事人申请撤诉有何具体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诉有何具体规定,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 申请撤诉程序

    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后,如果在立案庭决定立案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可撤销该申请。,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并经审查立案后,如果在仲裁庭没有做出裁决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仲裁庭组成人员审核同意并制作仲裁决定书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三、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按规定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 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怎么写

    被告____(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第三人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告___不服____(行政机关名称)____年__月__日___字第__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

  • 民商裁决书(按撤诉处理用)

    (按撤诉处理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因……(写明原告不预交诉讼费;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等情况)。

  •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

    就立法技术而言,二者均有利有弊,列举式使人一目了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难以发生误解,但难免遗漏。,就立法技术而言,二者均有利有弊,列举式使人一目了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难以发生误解,但难免遗漏。,就立法技术而言,二者均有利有弊,列举式使人一目了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难以发生误解,但难免遗漏。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要求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承担诉讼,承受人没有确定前,应当中止诉讼。,除了上述情形,还可能有其他需要中止诉讼的情况。,比如,当事人参军或者调动工作后,还不知道其新的住所地。

  • 哪些情形可以诉讼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 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认定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在于,中止事由的发生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期间继续计算;而中断事由的发生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停止后,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反诉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4、《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有哪些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诉讼中止和终结的情形分别是哪些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 民事诉讼中止时效怎么算

    将此原因作为中止事由应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要件:一是须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二是须在时效中止前无法定代理人,若有法定代理人,哪怕是法定代理人有其他不可代理行使权利的理由如生病等,亦不能认为具备此条件。,因法定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为权利行为,故不能因此中止时效计算。,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面在他们相互间要行使权利缺乏前提,另方面即使可行使权利,往往也会因他们相互间存有的一定血缘关系而受阻碍。

  • 行使撤销权会导致诉讼中止吗

    二、撤销权的法律属性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一方当事人无权以自己的意思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撤销合同,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即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入进行法律咨询。

  •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两者十分相似,都是因法定情形而在诉讼中停止继续进行诉讼活动,但是两者也存在者重要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 二审期间可以申请诉讼中止吗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