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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不让接走如何办

2024-04-19 02:00
admin

一、行使探视权让接走如何办

1、探视权不让接走,如果是子女不想被接走的,那么对方是可以不让接走的。

2、如果子女想被接走,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对方实行罚款、拘留。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抚养权么判定标准

1、子女不足2周岁

根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周岁

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行使探视权不让接走,如果是子女不想被接走的,那么对方是可以不让节奏的。如果子女想被接走,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对方实行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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