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视权 正文

离婚后探望小孩是怎样规定的

2024-05-27 02:00
admin

一、离婚后探望小孩是怎样规定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以下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

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