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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哪些

2024-06-07 02:00
admin

一.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括哪些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一般包括可以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吗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都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的一种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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