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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探视权法院一般如何判

2024-06-11 02:00
admin

一、子女的探视权院一般如何判

1、子女的探视权是父或母一方固有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即有探视权,在法律上叫做探望权。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法院对于侵犯探视权怎么判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不执行抚养费扶养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3、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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