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多少钱以上

2024-03-07 22:44
admin

一、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多少钱以上

以贪污、受贿罪为例,法律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的是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请注意,具体的数额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受贿罪的具体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公开或暗示的方式,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财物。这通常是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这种行为的主观恶性较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刑法》明确规定,索贿应从重处罚。

2.收受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其谋取利益。这种行为通常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传统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但最新的刑法解释表明,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财物但事实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成立受贿罪。

受贿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请注意,索贿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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