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具体指的是什么

2024-07-27 02:00
admin

一、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具体指的是什么

1、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具体指的是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的,受贿人在不知情下收受的,对受贿人应当以受贿罪的未遂论处。行为人以接受他人免费提供使用的电、煤气、暧气等,如果其价值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数额的,应当论以受贿罪。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二、行贿金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行贿数额在一万以上向多人行贿的,按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