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是哪些

2024-08-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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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是哪些

1、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触犯介绍贿赂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2)、若是行为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了其介绍贿赂行为的,则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介绍贿赂罪犯罪构成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其他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

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其中一方有联系,为一方出谋划策,则构成一方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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