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帐算挪用公款吗

2024-09-21 02:00
admin

一、做假帐算挪用公款吗

1、做假帐不算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做假账属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二者性质不同。

2、法律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做假账怎么处罚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公司做假账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单位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国家的损失,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都是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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